- 期貨市場發展簡介
- 期貨市場的主要功能
- 什么是期貨
- 什么是期貨合約
- 什么是期貨交易
- 期貨交易術語
- 期貨交易的特點
- 期貨交易基本流程
- 期貨交易策略及風險防范
期貨市場發展簡介
一、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1、期貨市場的產生
1848年,芝加哥的82位商人為了降低糧食交易的風險,發起組建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
1865年,CBOT推出了標準化合約并實行了保證金制度;1882年,CBOT開始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192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結算公司(BOTCC)成立,同時規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進入結算公司結算。至此,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開始形成。
2、期貨市場的發展
從1848年到20世紀70年代,期貨市場的交易品種主要是商品期貨,他們可以分為以小麥、玉米、大豆等為代表的農產品期貨;以銅、鋁、錫、銀等為代表的金屬期貨和以原油、汽油、丙烷等為代表的能源期貨三大類型。
上世紀70年代,利率、股票和股票指數、外匯等金融期貨相繼推出,而美國長期國債期貨期權合約于1982年10月1日在CBOT的上市,又為其他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交易開辟了一方新天地。
二、期貨市場的功能
轉移價格風險是期貨市場的一個基本功能。期貨交易就是為了給生產經營者提供一條轉移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渠道,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做套期保值交易,把現貨價格波動風險轉移出去。
期貨市場的另一個基本功能是價格發現。通過期貨交易,來自各方面影響商品供給和需求的因素都集中反映到期貨市場上,這樣形成的期貨價格真實程度較高,可以成為各地生產經營者普遍接受的統一的指導性價格。
另外,期貨市場也是廣大投資者進行投資的有力場所。對于投資者來說,如果投資組合中缺少了期貨品種,將失去大量的投資機會。
三、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情況
我國的期貨市場發展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主要經歷了以下幾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方案研究和初步實施階段(1988-1990年)
1990年10月,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準,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引入期貨交易機制,作為我國第一個商品期貨市場正式啟動。
第二個時期:迅猛發展階段(1990-1993年)
到1993年下半年,全國期貨交易所達50多家,期貨經紀機構近千家,期貨市場出現了盲目發展的跡象。
第三個時期:治理整頓時期(1993-1998)
1993年11月,國務院發出了《關于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 199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批轉國務院證券委《關于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若干意見的請示》,開始對期貨交易所進行全面審核,到1998年,14家交易所重組調整為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三家;35個期貨交易品種調減為 12個;兼營機構退出了期貨經紀代理業,原有的294家期貨經紀公司縮減為180家左右。
1999年9月,一個條例、四個管理辦法的正式實施,構建了期貨市場規范發展的監管框架。這樣,在經過幾年較大力度的結構調整和規范整頓,以《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四個管理辦法為主的期貨市場規劃框架基本確立,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三層次的市場監管體系已經初步形成,期貨市場主體行為逐步規范,期貨交易所的市場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不斷增強,期貨投資者越來越成熟和理智,整個市場的規范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在清理整頓過程中,我國期貨市場交易量有了比較大的下滑,但是從2000年開始,期貨市場逐步走出低谷。上海期貨交易所目前已經成為亞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銅期貨交易中心,2003年的成交量達到11166.29萬噸,10年內增長了50多倍。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貨品種的交易量在2003年達到了2818.80萬噸,已經成為亞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大豆期貨交易中心,成交量僅次于美國的CBOT。
2004年1月31日,國家發布了《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對期貨市場的政策也由規范整頓向穩步發展轉變。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紛紛參股期貨公司,使期貨行業獲得新的資金流入。大米、股指期貨等新品種也即將推出。在我國加入WTO、融入國際經濟大家庭之際,作為發現價格和規避風險的重要金融工具,期貨市場將對中國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其無可替代的作用。
期貨市場的主要功能
一、回避價格風險
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其中最為直接的是價格波動的風險。價格無論朝哪個方向變動,都會給一部分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造成損失,因此,產品能否以預期價格出售,原材料能否以預期價格購進,經常困擾著生產者、經營者。而通過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就可以按預期的價格出售商品,也可以以預期的價格購進原材料,這就是期貨市場回避價格風險的功能。
二、發現價格
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經營者是根據市場提供的價格信號來進行經營決策的,因此,其所接收到的價格信號的真實與準確程度,直接影響到企業決策的正確性。在期貨交易和期貨市場產生以前,生產經營者主要是依據現貨市場上的商品價格進行決策的,但由于現貨市場多是分散的,只能代表少數買方和賣方的供求情況,且價格信號又是滯后的,難以正確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及未來市場價格變動趨勢。而期貨市場是成千上萬商品生產者、經營者通過交易所按既定的規則進行的集中競價,集中反映了全社會的供求關系,所以能發現真實的價格水平。
三、進行風險投資
期貨交易除了回避風險、發現價格這兩個最基本的功能之外,還有進行風險投資、獲取風險收益的功能。這個功能主要是針對期貨投機者來說的,在期貨交易回避價格風險功能實現的同時,也為投機者提供了風險投資的功能。投機是期貨交易中不可缺少的經濟行為,是構成期貨交易的基礎條件之一。投機者承擔了期貨市場上的價格風險,也可獲得風險投資收益。
什么是期貨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
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后來隨著交易范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于是便出現了1570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并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于是一種專門買賣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
什么是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一般期貨合約規定的標準化條款有以下內容:
1、標準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如上海期貨交易所規定每張銅合約單位為5噸。每個合約單位稱之為1手。
2、標準化的商品質量等級。在期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就毋需再就商品的質量進行協商,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標準化的交割地點。期貨交易所在期貨合約中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確定經交易所注冊的統一的交割倉庫,以保證雙方交割順利進行。
4、標準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序。期貨合約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一旦選定之后,在交割月份到來之時如仍未對沖掉手中合約,就要按交易所規定的交割程序進行實物交割。
5、交易者統一遵守的交易報價單位、每天最大價格波動限制、交易時間、交易所名稱等等。
什么是期貨交易
期貨是相對于現貨市場而言的,是在現貨交易和現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所謂期貨交易,就是指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買賣標準化期貨合約的交易。這種交易是由回避價格波動風險的生產者、經營者和愿意承擔價格風險以獲取風險利潤的投機者參加,交易所承擔履約擔保責任,并根據公開、公正、公平競價的方式進行的。
我們可通過下面這張表格來看看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市場的區別:
比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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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貨 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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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 期 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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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貨 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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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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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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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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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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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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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以獲得或轉讓商品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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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或轉讓商品所有權,鎖定價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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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套期保值者)風險;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投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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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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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固定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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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固定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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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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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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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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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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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開、公平、公正競價的方式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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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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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貨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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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貨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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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沖平倉(大多數)、實物交割、現金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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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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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流通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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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種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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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商品、金融產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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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術語
1. 持倉指客戶開倉后尚沒有平倉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
2. 交割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3. 交易指令指客戶下達給期貨公司的指令,期貨合約交易指令一般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品種、合約、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期權合約交易指令一般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交易方向、品種、數量、合約月份及年份、合約標的物、開平倉方向、行權價格、期權類型、權利金、行權或放棄行權等內容。
4. 結算指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買賣雙方的交易結果進行的資金清算和劃轉。
5. 結算賬戶指客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的用于期貨交易出入金的銀行賬戶。
6. 開倉指客戶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
7. 連續交易指除日盤之外由期貨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的交易,開展連續交易的期貨合約由期貨交易所另行規定。連續交易的交易日指從前一個工作日的連續交易開始至當天日盤結束。
8. 平倉指期貨客戶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合約的品種、數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9. 期貨保證金指客戶按照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或者提交的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有價證券,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
10. 期貨保證金賬戶指期貨公司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的用于存放和管理客戶保證金的專用存管賬戶,包括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所在地開立的用于與期貨交易所辦理期貨業務資金往來的專用資金賬戶。
11. 期貨交易指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12. 期權合約,是指期貨交易場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本合同所稱的期權合約標的物為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貨合約。
13. 期權合約類型按照買方在行權時買賣期貨合約權利的不同,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看漲期權(又稱買權),是指期權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行權價格買入合約標的的期權合約。
看跌期權(又稱賣權),是指期權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行權價格賣出合約標的的期權合約。
14. 期權合約根據期權合約行權價格與標的期貨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分為平值期權、實值期權和虛值期權。
平值期權是指期權的行權價格等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的狀態。
實值期權是指看漲期權的行權價格低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或者看跌期權的行權價格高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的狀態。
虛值期權是指是指看漲期權的行權價格高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或者看跌期權的行權價格低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
15. 期權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后交易日。
16. 權利金是指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期權買方將權利金支付給期權賣方,以此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
17. 強行平倉指按照有關規定對會員或客戶的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期貨交易風險。強行平倉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期貨交易所對會員持倉實行的強行平倉;二是期貨公司對其客戶持倉實行的強行平倉。
18. 權益指客戶期貨賬戶中的資產總額,包括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以及未被合約占用的可用資金。
19. 日盤指期貨交易所規定的相關期貨合約在日間進行交易的時間。
20. 手續費指買賣期貨合約、期權合約及期貨合約交割、期權合約行權(履約)所支付的費用。
21. 套利是指利用相關市場或相關合約之間的價差變化,在相關市場或相關合約上進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價差發生有利變化時同時將持有頭寸平倉而獲利的交易行為。
22. 套期保值指為了規避現貨價格波動的風險,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商品或資產相同或相關、數量相等或相當、方向相反、月份相同或相近的期貨合約,從而在期貨和現貨兩個市場之間建立盈虧沖抵機制,以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的一種交易方式。
23. 行權是指期權買方按照規定行使權利,以行權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標的物,或者按照規定的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以了結期權持倉的方式。行權方式,分為美式、歐式以及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方式。美式期權的買方在合約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權利;歐式期權的買方只能在合約到期日當天行使權利。
放棄行權,是指期權合約到期,買方不行使權利以了結期權持倉的方式。
24. 行權價格,是指期權合約規定的、在期權買方行權時合約標的的交易價格。
期貨交易的特點
一、合約買賣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合約。在合約中,商品的規格、品質、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都是既定的,唯一的變量是價格,而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方式達成的。
二、場內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交易所進行的。期貨交易所為期貨交易匯聚了眾多的買方和賣方,并通過各種嚴格的制度對交易行為進行規范,為交易履約提供擔保。
三、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需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并且在交易過程中,始終要維持一個最低保證金水平。期貨合約保證金比例越低,期貨交易的杠桿作用就越大,高收益和高風險的特點就越明顯。
四、買空賣空
期貨交易最后進行實物交割的比例很小。大部分交易通過“對沖”操作來解除履約的責任。因此,期貨交易一般是一種見錢不見物的交易,即所謂“買空賣空”。在期貨價格上升時,投資者可通過低買高賣來獲利;在期貨價格下跌時,可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從而使投資者有雙向的投資機會。
五、當日無負債
期貨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的結算制度,每個交易日結束后,對交易者當天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間,根據盈虧情況進行資金劃轉,當交易者保證金賬戶資金不足時,則必須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采取減倉措施。
期貨交易基本流程
期貨交易一般包括4個步驟:開戶、下單、結算與管理、交割。一般的用戶在期貨交易都不要進行交割,因為只要在合約到期前平倉就可以了。
期貨交易是通過交易者、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和結算所這四個組成部分的有機聯系進行的。
1、交易者選擇合法的期貨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開立交易賬戶,交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從而成為合法的期貨投資者。
2、當投資者與期貨公司的代理關系正式確立后,就可根據自己的要求下單,目前國內一般采用計算機自動撮合的交易方式。
3、 每日交易結束,結算所對當天交易情況進行結算。
4、 對合約到期后選擇實物交割的客戶,在期貨公司的代理、協助下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劃撥。
期貨交易策略及風險防范
一、期貨投資理念與策略
1、成功交易三要素。在任何成功的期貨交易模式中,我們都必須考慮以下三個重要因素:
(1)價格預測。通過對未來市場看漲或看跌的預測,交易者作出以多頭還是以空頭入市的決定。
(2)交易策略。是指入市時機的抉擇,即確定具體的入市和出市點。如果入市時機選擇錯誤,即使市場方向的判斷是正確的,仍然可能蒙受損失。
(3)資金管理。是指交易資金的配置運作。包括投資組合的設計,多樣化的安排,在各個市場上應分配多少資金去投資或冒險等。
2、資金管理要領。資金管理事關交易者在期貨市場的生死存亡,以下要領是每位交易者都應牢記的:
(1)總投資額必須限制在全部資本的50%以內。交易者投入的交易資金不應該超過其總資本的一半,另一半是在交易不順或臨時支用時的備用金。
(2)每次交易的總虧損金額必須限制在總資本的5%以內。這一點是交易者設置止損指令極為重要的出發點。
3、決定頭寸(持倉合約)的大小。通常每筆交易的金額為總資本的20%。
4、分散投資與集中投資。在投資方式上,分散與集中的結合相當重要。分散投資是限制風險的一個辦法,但如果在同一時刻把交易資金散布于太多市場,其中為數不多的幾筆盈利,會被大量的虧損交易沖抵掉。成功的交易者通常把資金集中在少數幾個市場上,只要所選擇的市場之間的相關性小并且趨勢良好,就能取得分散投資的功效。
5、設置保護性止損指令。目前國內的期貨交易中不能直接使用保護性止損措施,交易者可通過反向的限價(平倉)指令來設置保護性止損指令。
6、報償—風險比。為了更準確的捕捉市場信息,交易者有時會進行一些嘗試性的交易。這些交易通用的標準是3比1,即其獲利的潛力至少必須3倍于可能的虧損。
二、技術分析要點
1、不要盲目追市。在期貨買賣虧損的原因中,入市時機不對、價位太差占很大成份。入市是為了賺取差價,只要行情波動,永遠都有差價存在。機會時時有,無須盲目追!
2、要順勢而行。期貨交易最忌是根據個人的主觀愿望買賣,明明行情在一波勝于一波地高漲,卻猜想已到行情的頂部,強行拋空;眼看走勢在一級一級下滑,卻認為馬上要反彈,冒然買入,結果被深套。期貨市場的價格漲跌取決于市場買賣雙方實力的較量,是不以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對與錯、賺與虧,取決于我們的主觀與大勢是否合拍。
3、沖破前市高低點的啟示。通常其中蘊涵的規律是沖破上日最高價就買入,跌破上日最低價就賣出;升過上周最高點就入貨,低干上周最低點就出貨;漲越一個月之頂就做多頭,跌穿一個月的底就做空頭。行情的走勢千變萬化,以沖破前市的高低點來決定交易的方向,也只是作為一種參考。
4、重勢不重價。所謂“重勢不重價”,其含義在于:買賣要著眼將來,而不是現在!投資期貨是寄望將來的勢,而不是著眼現在的價格,便宜和昂貴的概念在期貨市場是隨時變化的。這種運動在期貨市場是永恒的。
5、不要因小失大。不少交易者在期貨買賣操作中,過于計較價位,這種做法往往因小失大,錯失良機,而且很容易導致逆市而行。